樂業(yè)還須先安居,遵行《貴州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(試行)》文件精神,貴州省為引進高層次人才妥善解決了住房問題,同時也為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(zhàn)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。
據(jù)了解,“引進高層次人才”具體指從省外、國(境)外引進到貴州省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。其中也分一二三層次,針對不同層次人才,相應的政策優(yōu)惠也會做出調(diào)整。第一層次的保障對象為“兩院”院士;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;國家自然科學獎、技術發(fā)明獎、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的前2位完成人,這幾類人享受的住房面積為200平方米。第二層次的保障對象為長江學者;國家“人才”、“萬人計劃”入選者、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、國家杰出專業(yè)技術人才、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;國家重點學科、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,享受住房面積為120平方米。第三層次保障對象為具有學歷學位的博士,享受住房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。
據(jù)悉,針對高層次人才的不同需求,在保障實施辦法中,還專門對購房、租房以及實物配租等情況做了明確規(guī)定。工作關系轉(zhuǎn)入貴州省,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層次人才,在省內(nèi)購買住房的,按照一二三層次人才分別按照100萬元、60萬元以及15萬元的標準享受購房補貼。(記者王珩 貴陽臺齊鳳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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