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人民日報 》( 2018年02月12日 20 版)
科研資助應該因才施策、唯才是舉,不能讓年齡成為“硬杠杠”,要更多探索多元化、人性化的解決方案
眼下,“35歲焦慮”成為不少青年科研人員面臨的難題。因為35歲是申請一些科研資助項目的關鍵節(jié)點,包括知名度較高的青年科學基金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等,都要求“申請者在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”,讓不少接近這一年齡的科研人員“壓力山大”。
隨著國家科研投入力度不斷加大,科研資助的項目越來越多。部分項目專門為青年科研人員設立,在申請條件中對申請者的年齡進行了限制,除了35周歲這道門檻以外,優(yōu)秀青年基金、青年長江學者年齡限制是38周歲,青年人才年齡限制是40周歲,杰出青年基金、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年齡限制是45周歲……
為青年科研人員提供“專屬”科研資助,這本身是件好事。尤其對于剛開始搞科研的年輕人來說,項目評審時跟資歷較深、積累深厚的科研人員“同場競技”,優(yōu)勢自然會少一些。規(guī)定申請人的年齡上限,確實能讓科研資助更多向年輕人傾斜,避免項目評審時“論資排輩”的現象,還可以通過同齡人間的競爭,激勵他們多拿項目、早出成果。
但是,當年齡成了“硬杠杠”,甚至是科研資助項目評審中的某種導向,又會帶來一些新問題。比如,部分科研人員為了趕在“年齡線”前出成果,追求“短平快”,不愿選擇那些周期長、見效慢的方向或問題,助長了浮躁的學術風氣。一些拿了項目的科研人員則會在后續(xù)項目的評審中不斷積累優(yōu)勢,而那些沒有及早拿到項目的人,不僅當期的科研活動受到影響,還有可能“一步趕不上,步步趕不上”,導致同齡人之間科研資金分配差距不斷拉大——年齡有時竟成了科研資助的“分水嶺”。
科研活動既有長期性,又有不確定性。科研資助要支持、鼓勵科研人員,除了在年齡上做出適當的限制以外,還可以探索更加多元化、人性化的解決方案。
比如,除了要看申請者當期成果的“橫截面”,更要縱向兼顧其科研潛力,研究問題的難易程度、前景等等,而不能簡單以某一時間點上成果的多寡、研究的進度為依據;個人的經歷不盡相同,“年齡劃線”對于較晚取得博士學位,或者做博士后、訪學交流的科研人員來說會有一定影響,可以嘗試用更靈活的時限要求來代替,如規(guī)定“博士畢業(yè)幾年內可申請本項目”;對優(yōu)秀的“超齡”申請者,資助項目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,敢于破例,給予支持;此外,對來自欠發(fā)達地區(qū)的項目申請者,年齡可考慮適當放寬,用差異化的條件來引導人才的合理流動。
科學研究要以人為本,科研資助也應該因才施策、唯才是舉。避免年齡“一刀切”,才能讓科研經費真正花在刀刃上,有效減輕科研人員的身心壓力,促進建立更完善的科研資助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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